由于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都发不出来,所以这篇文章只能在我的博客上发出来了。
首先带大家回顾下吧,事情起因是11月18日光明日报发布了一篇题为《狗咬人的小事怎么就急哭了小莉》的微评,一经发出,立马引起轩然大波,狗咬人安阳王的事件也立马上了热搜。具体见下图。
这篇微评讲的是河南安阳一个80岁的老人在小区散步时,被两条大狗咬得极度严重。好不容易把命捡回来,老人的家属便开始了持续两个月的维权,可是哪怕请来了省电台,结果不仅没得到狗主人的道歉,甚至在镜头下还聚集“打手”拿着警棍围攻记者和老人家属。
我搜了一下,这个名叫王新刚的狗主人,是安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的一个队长,妥妥的一个部门小领导。
对此,光明日报评论称:“如果此事的由头错综复杂、是非难辨,那止息争讼需要时间,无可厚非。可问题是,事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责任明晰得无法再清晰,监控都有了,有关部门和媒体也出面了,受害者维权却俨然陷入了死胡同——管你证据再硬,狗主人就是不认不赔不道歉不出面。”
光明日报的评论员,甚至还发出灵魂质问,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狗主人如此豪横,敢于在证据如此充分,省电台都出面报道的情形下,还公然耍无赖?
这起事件并不复杂,老人被狗咬伤,家属讨要说法不成,然后找电视台民生栏目“小莉帮忙”求助,结果小莉来了也不好使,几次上门不是闭门不见,就是蛮横指责,甚至还遭到围攻。就这么简单的一起事件,节目连续做了10期,都得不到解决。
奇葩的是,报警,警察反倒被质疑,最主要的质疑还好使,说走就走,完全不害怕,警察还没有办法;
这么大型的犬类,记者和家属质疑其有没有养狗证,因为这种大型犬规定是不允许办证的。结果找城管部门,城管负责人说这种狗是不给办证的,但大型犬是归公安部门负责,意思是不要找他们;
但记者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拿出文件,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是城管部门负责,公安部门的也及时赶过来,城管负责人才没有继续踢皮球,而是一起到了办证那里,然后又跟着一起去狗主人那里...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无论城管,还是公安部门的,都没能敲开门,最主要的是家里有人,而平时我们电视镜头看到的那些公安破门而入在此时此刻也不好使了,敲不开就回去吧。
更有意思的是,没过几天,发现人家的狗办证了。那么大的狗,居然办理的是心理辅导犬的证!
更有意思的是,狗主人不是工商部门的公职人员吗?于是记者和家属找到安阳工商管理局,结果却遭到了一群人围攻:
记者问领导,这群人是不是你们单位的;领导说不是我们单位的;然后记者说,他明明在你们单位出来; 领导说,在我们单位出来也不是我们单位的.....
但等了一会,记者看到其中一个回到了工商局,便质问这位负责人,还说不是你们单位的?
领导却又嬉皮笑脸地说,我不是把他撵回去了么。
更牛逼的是,这么大的狗出现一次伤人事故,很明显已经给小区其他业主带来不确定危害了,尤其是狗主人又不负责,这引起众怒,业主们在业主群里开始抱怨。但狗主人看到后,不仅没有反思,反倒是进行了言语威胁,让人家是个男人就报上名来!
在这起事件中,又一次充分见识到有权有势和无权无势在面对公权力时的区别有多大。
我们来看看以下几方的嘴脸:
1.辖区民警在面对这个哪怕只是区区一个工商局的小队长时,都变得不好使了。如果这个狗不是小队长养的,而是位置调换一下,我不知道辖区民警对待此事的态度会如何?当然,在记者的参与下,你们每一次都去了,但也只是去了,仅此而已!
2.工商管理局,你们代表的是公权力,是负责经济工商管理的,一杆秤摆在那里,员工做了这么不道德的龌龊事,不仅不予以纠正,还公然袒护,在省电视台的采访下,都敢于满嘴胡扯,丝毫不畏惧公道法制,可想而知,在你们这方水土做小本生意的个体,小厂,摊贩啥的,你们会如何对待。
3.所谓的城管部门,平时的那股牛逼劲都去到哪里了?遇到小队长就阉了,把责任推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不承认,又继续推诿,你们在镜头的那一幕嘴脸着实丑陋不堪。





呵呵,我笑了。这TM通报了个寂寞,雷声大,雨点小,小到都溅不起一滴水花!调离岗位而已,换个地方继续端着铁饭碗逍遥法外!
问题最原始的本质,都一一巧妙避开:安阳王妻子李某迎背后的势力是什么,靠着什么样的背景敢于拿别人100万帮人捞人;在记者小莉的采访中,又是谁威胁记者拿QIANG崩了你;记者去采访了10次,舆论闹到那么大,宣传部门里是有他们家的人,还是宣传部门要看后面靠山的眼色?出这么大的事仅仅是安阳成立调查组,这不是相当于狼调查狈吗?之前受害者家属去安阳纪委投诉,迟迟一个月不见回复,纪委的作用又是什么?现在搞个自己调查自己作秀给老百姓看?更关键的是,官媒记者在收到李某迎诈骗100万的线索,找涉事检察院了解情况,结果五部电话都打不通,官网也清空,对此记者灵魂质问地那一句:“电话是摆设,老百姓遇到问题那去找谁,你们在害怕什么?”
人民日报早已不再为人民发声,早已沦为政治手段、舆论工具罢了,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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